学科建设特色
江西师范大学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依托百年师范教育底蕴,构建了理论教学与实践创作并重的培养体系。学科点现有教授12人,副教授18人,其中博士生导师8人,形成民族音乐学、舞蹈编导理论、音乐教育学三大研究方向。
申请资格要求
- ▶ 学士学位持有者需具备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
- ▶ 无学士学位但持有硕士/博士学位者可申请
- ▶ 需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工作成果
培养阶段规划
| 培养阶段 | 时间要求 | 核心任务 |
|---|---|---|
| 课程学习期 | ≤5年 | 完成28学分课程及全国统考 |
| 论文创作期 | ≤1.5年 | 完成学位论文及答辩 |
重要时间节点
■ 网上注册截止:每年2月底前
■ 现场确认时间:3月第二周
■ 全国统考时间:5月第三个周末
教学实施规范
● 理论课程采用周末集中授课模式
● 实践课程配备专用琴房与排练厅
● 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方案
常见问题解答
Q:跨专业申请是否需要加试?
A:非艺术类专业背景申请者需加修《艺术概论》《音乐基础理论》两门课程。
Q:论文答辩未通过如何处理?
A:可申请半年内重新答辩,需缴纳论文指导费3000元。
注:本培养方案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所有,课程设置可能根据学科发展进行优化调整。
